美國眾議院于2009 年6 月通過了 《清潔能源安全法案》,規定從 2020 年起,除了部分國家豁免征收碳關稅外,美國政府將對其它國家的進口產品征收碳關稅。
一、美國碳關稅政策的實質
美國政府從美國國家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以走出經濟危機、實現并引領新一輪的經濟增長為目的,將 “綠色能源產業”作為新的增長點,通過“獎出限入”的方式為新產業的發展保駕護航,發揮其在清潔能源技術方面的顯著優勢,擴張世界市場占有率,利用環保的旗號,借用 “碳關稅”之名,最終推出了碳關稅政策。具體來看,該政策具有以下四大特點。
其一,發展綠色產業,走出經濟危機。簡而言之,就是美國的 “綠色復蘇計劃”.美國政府借碳關稅政策在國內實現對傳統產業的低碳化改造,大力發展新能源,進而完成綠色能源產業革命,以該產業作為擴大對外貿易的源泉,將新能源技術作為創造就業和刺激經濟的 “新增長點”.
其二,借機打壓新興國家,穩定經濟霸權。碳關稅是美國意在憑借其在綠色能源技術方面的比較優勢,從而搶占綠色能源產業革命的先機,占據全球這一產業的絕對上游,最終從實質上對中國、印度、巴西、俄羅斯等新興發展中大國的利益造成巨大損失。當然,我國又是其中受影響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所以其打壓中國、穩定經濟霸權的野心昭然若揭。
其三,實施貿易保護,獲取實際利益??梢哉f,美國碳關稅比以往的反傾銷、反補貼以及 “301 條款”等,在立意方面顯得更高尚,方法也更為隱蔽,操作更為簡便 ( 其省略了對相關貿易活動的調查、實質性損害的界定以及聽證等繁瑣的程序) .因此,美國碳關稅架起了一道隱蔽性極強的披有綠色保護外衣的貿易壁壘,為美國綠色能源產業的出口保駕護航,最終使其獲得更多的利益。
其四,擺脫歷史責任,重塑國際形象。奧巴馬政府改變美國以往的消極態度,推出碳關稅政策以對全世界人民、全人類和地球負責任的大國姿態出現,變被動為主動,占據了道德的至高點,并通過推行碳關稅這一全新的制度框架,巧妙地避開了對歷史舊帳的補償問題。
簡而言之,美國碳關稅政策的實質正是滿足與協調其國家利益的最大化,走出經濟危機、實現并引領新一輪的經濟增長,使有趕超勢頭的國家競爭力受損,并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變被動為主動等各方面利益訴求的一個均衡點。
二、美國碳關稅對我國高碳產業的影響
( 一) 減少資本獲利,導致高碳產業資本凈流出
產業資本在 “資本逐利性”的作用下,會從利潤低的產業流向利潤高的產業。美國碳關稅的實施會導致我國對美國出口的機電、建材、化工、鋼鐵等傳統高碳產品的成本上升,進而使得資本在這些產業中的獲利下降。以機電產品為例,“計算機、通訊設備、工程機械、家電等 7 個重點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將減少一半以上”( 藍慶新,2012) .與之相反,國內的低碳產品以及其他的未受到美國碳關稅政策影響的國家的高碳產品和低碳產品的成本不會上升或相對來說具有較低的成本,即資本在我國的低碳產業、未受美國碳關稅影響的高碳產業以及低碳產業中的獲利會相對較高,即比在我國高碳產業中的獲利要多。那么,在資本逐利本性的驅動下,很自然地會發生資本流動,即國內高碳產業的原有資本會流向未受到影響的國外的高碳產業、低碳產業以及本國的低碳產業; 同時,國際上的新資本也會流入我國的低碳產業、其他未受影響國家的高碳產業和低碳產業。如此一來,我國的高碳產業會發生被動的產業轉移現象。同時,由于缺乏資本,國內的相關生產企業無論是本土企業還是外資企業,會部分停產,甚至破產。這將對產能造成破壞。并且,碳關稅的全面實施 “將使我國能源密集型行業失業率上升1 到 2 個百分點” ( 藍慶新,2012) ,且短時間內無法為其他的產業吸納。
簡言之,美國碳關稅政策使得國內外的高碳產業和低碳產業的利潤率發生了變化,使得資本在我國高碳產業的獲利減少,從而在資本逐利性的作用下,最終導致了我國高碳產業的資本凈流出。
( 二) 破壞循環條件,引起高碳產業現金流緊張
產業資本的正常循環需要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是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三種資本形態在空間上的并存性; 其二是三種產業資本形態在時間上的繼起性。這就要求產業資本三種資本形態在同一時間上同時存在,并且有一個相對的合理的比例。
當然,圍繞著這個比例允許有一個上下波動的 “容忍范圍”.也就是說,在短時間內、當其他的因素如金融制度、國家財政政策等不發生重大變化時,如果產業資本一定,那么當三種產業資本的形態比例在 “容忍范圍”內波動時,產業資本的循環就是正常而有效的; 反之,當貨幣資本、生產資本與商品資本的相對比例發生較大變化時,即這樣的變動超出了 “容忍范圍”,那么產業資本便無法正常地循環,且無效率了。具體到微觀的企業,如果產業資本無法正常地循環,那就是發生了資金鏈斷裂的問題。當然,對于資金實力雄厚的企業而言,也許可以通過外部融資的方式來補充資本,或許可以存活下來,重新調整三種資本形態的比例。然而,對于大部分的中小企業而言,則無法順利地補充資本,從而難逃停產、破產的噩運。
具體來看,在生產資本方面,美國碳關稅導致我國高碳產業生產資本相對增加的原因有三點。其一是由美國碳關稅直接導致的碳關稅成本,它會直接加總在原有的產品生產成本上。其二,如果我國高碳排放企業想避開碳關稅,那么可以通過有關環境保護的檢驗、辦理認證手續等去爭取獲得碳足跡的認證,而這一過程也會產生一些費用,并且這些費用仍需加到原有的生產成本上。其三,為了避開碳關稅,我國高碳企業還可以采用環保的生產技術和方法,達到進口國家所要求的碳排放標準,但這將意味著要么增加自主研發的成本、要么增加購買國外先進技術和方法的成本,這些成本也都將反映在新的產品成本中。
在商品資本方面,美國碳關稅形成隱形的貿易壁壘會對我國高碳產品的實現形成阻力,具體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其一,美國碳關稅使得我國高碳產品成本上升,致使大部分的高碳出口企業無利可圖,從而無法進入美國市場,進而也就無法進入消費環節、實現由商品資本到貨幣資本的轉化。其二,美國碳關稅影響了零售商的行為,它們為了顯示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在選擇供貨商時會關注對方的產品是否符合碳排放標準。其三,美國碳關稅影響了世界消費者的行為。在輿論的引導下,消費者會逐漸形成綠色消費的理念,并自覺地選購有綠色標志的商品、有碳標簽的產品,并對高碳產品進行抵制。
正是在美國政府、企業和消費者的共同推動下,很可能會形成一個隱形的貿易屏障,強制性地和自發性地將我國的高碳產品拒之門外。其四,對我國高碳排放企業的低碳化升級改造面臨著資金、技術等多方面的約束,短期內無法實現,這將大大降低我國高碳產品的世界市場占有率 ( 黃曉鳳,2010) .如此一來,我國高碳產業的產品便無法進入美國市場,即無法進入消費環節,商品資本無法實現向貨幣資本的飛躍。加之,美國碳關稅所引發的羊群效應,也就使得商品資本的實現雪上加霜。
在貨幣資本方面,對于高碳產業,一方面由于產業資本的凈流出使得外部資本的補給無望; 另一方面由于生產資本比重的上升和產業資本在商品資本形態的滯留致使貨幣資本的回流困難,從而將造成貨幣資本的絕對量和相對量的顯著下降。
總的來說,在產業資金循環方面,美國碳關稅政策打破了高碳產業原有的三種資本形態的比重,使得生產資本、商品資本的相對比重上升,而貨幣資本的相對比重下降。在高碳產業資本凈流出的情況下,三種產業資本形態的比例變動超出了 “容忍范圍”,從而破壞了產業資本循環的條件。
( 三) 形成產能約束,致使高碳產業產量下降
美國碳關稅政策會從以下四個方面對我國高碳產業的產能形成約束,進而導致我國高碳產業的產量普遍下降。首先,由于美國碳關稅政策將導致我國高碳產業資本凈流出,所以整個高碳產業的資本缺乏,產業規模不得不下降,進而導致產量下降。
其次,由于產業資本中貨幣資本的絕對量和相對量的下降、生產資本和商品資本的比重上升,導致三種資本形態的比例不協調,進而使得資本匱乏的中小型企業無力承受這一變動,造成資金循環不暢,進而導致停產,甚至破產,最終使得高碳產業被迫淘汰掉部分落后產能。再有,為這些高碳生產部門提供原料或服務的上游產業部門也會受到牽連,由于貨幣資本無法回流,這些上游部門將無法繼續為下游的高碳部門提供原材料和服務,進而形成產業鏈之間的惡性循環,導致產量進一步下降。最后,我國高碳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份額下降,即需求的下降抑制了高碳企業的生產動力。以玻璃制造業和化肥業為例,“在 30 美元/噸的模擬方案下,玻璃制造業和化肥業的產值下降的幅度較大,進入 ‘增長衰退期',分別將下降 3. 65% 和 3. 29%” ( Milner -White,2009) .正是由美國碳關稅所引發的規模約束、資金約束、產業鏈約束以及國際市場約束等,最終導致了我國高碳產業產量的下降。
( 四) 改變國際條件,導致高碳產業發展環境惡化
客觀上來說,美國碳關稅政策會在一定程度上迫使我國高碳產業的低碳化發展,促進外貿企業節能減排,刺激企業投入更多的精力調整結構,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清潔能源技術,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降低資源消耗,淘汰部分過剩、落后的產能,提高行業集中度。但是,美國碳關稅政策對我國高碳產業發展環境的不利影響卻遠遠大過有利的刺激,它將改變國際條件,進而導致我國高碳產業發展環境的惡化。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美國碳關稅政策引發 “羊群效應”,進而掀起新一輪的貿易保護主義。美國碳關稅政策不僅會誘發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即各種各樣的碳關稅的變體,包括環境反傾銷稅、高碳產品進口數量限制以及環境反補貼稅等。不僅如此,美國碳關稅還會進一步引發各種與碳關稅無直接關系的其他貿易保護形式。這將使已飽受貿易保護之苦的我國高碳產業更加艱難。
其二,碳關稅與之前的多種貿易保護主義并存使得我國高碳產業所面臨的發展環境雪上加霜。美國碳關稅本身就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和不可預測性,這就勢必導致貿易摩擦數量的上升。那么,當碳關稅與傳統的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以及市場經濟地位、特保條款等貿易壁壘相互交織、共同作用時,則將導致貿易磨擦的界定更為復雜、訴訟調查更為繁瑣、貿易摩擦的金額更為巨大,進而對我國的高碳企業造成更大的傷害。加之,全球反傾銷、反補貼等貿易摩擦數量逐漸增加的形勢下,我國的高碳產業更成為眾矢之的,使得貿易環境惡化,國際市場急劇萎縮,其發展可以說是舉步維艱。
參考文獻:
黃曉鳳,《“碳關稅”壁壘對我國高碳產業的影響及應對策略》,《經濟縱橫》,2010. 3.
藍慶新,《國際碳關稅的發展趨勢及對我國潛在影響分析》,《中國延安干部學院學報》,2012. 4.
G R Milner - White. Kyoto v WTO: Carbon Tariffs - - AddressingConflicts Between the Kyoto Protocol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Rules [J].New Zealand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Issue 2009 ( 13) : 37 -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