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近年來洗錢案件頻發,因客戶涉嫌洗錢,農行、建行、工行等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面臨境內外監管機構的調查、下調評級和巨額罰款,反洗錢已經成為各大銀行必須十分認真面對的重要工作,通過加強反洗錢管理,保障金融單位經營的合規性、保障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運行,進而促進社會公正與市場公平,成為各金融機構共同追求的目標??紤]到政策性銀行在管理經驗、市場化程度、客戶構成、金融產品特征等方面與商業銀行有所不同,在此背景下,提高對公業務反洗錢有效性就成為政策性銀行十分重要的一項工作。
二、政策性銀行對公業務反洗錢中存在的問題
對于政策性銀行對公業務來說,主要是包括電子銀行、信貸業務、中間業務等,種類相對多樣,但政策性銀行發展歷史較短,反洗錢相關數據的質量不高,風險為本的監管思想仍在探索階段。反洗錢專業人員應具有綜合性知識,熟知各種洗錢類型以及具備對可疑交易的分析能力和技術,這些要求需要一定的時間、經驗積累才能達到,而目前政策性銀行從事反洗錢工作的年輕員工占比較高,在反洗錢知識補充方面亟待加強,進而給反洗錢工作的開展帶來了一定阻礙[1].通過對政策性銀行對公業務反洗錢的研究可以發現,政策性銀行對公業務反洗錢中還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缺乏對實際控制人的正確識別[2].盡管政策性銀行存在與反洗錢相關的規定,但實際業務中的客戶身份識別往往停留在對法定代表人有效個人身份證件或單位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上,一旦出現法定代表人與實際控制人不一致的情況,就會缺少對實際控制人的正確識別方法,無法完成客戶身份識別的完整流程暨了解、核對、登記、留存四個環節,無法全面掌握實際控制人職業、履約能力、交易目的、交易性質、資金來源、資金用途、經濟狀況或經營狀況等信息,存在非法資金流入合法經濟領域的潛在風險,由此影響洗錢預防措施,增加了洗錢風險[3].
第二,內部控制手段措施有待加強。雖然政策性銀行內部初步建成了相對合理、覆蓋面較廣、可操作性較強的內控制度體系,保證了各項業務的合規穩健開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隨著政策性銀行改革的推進,業務范圍和業務種類的變化,原有的反洗錢管理措施也需隨之改變和完善。如以工商銀行和螞蟻金服為代表的國內企業對應用大數據進行反洗錢作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策性銀行仍以手動方式為主甄別可疑交易,分析人員和資產間的關系,反洗錢技術手段單一、智能化程度較低。而且洗錢犯罪具有跨行業、跨區域的復雜特點,這就決定了反洗錢工作僅靠一個部門是無法勝任的,必須開展多部門合作。目前政策性銀行正將反洗錢內控制度與銀行的業務操作規程和會計核算系統有機結合,探索客戶洗錢風險等級評定工作系統化管理機制,也在工作層面逐步搭建反洗錢監管信息資源貢獻平臺,加大在工商、稅務、海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立案偵查部門的反洗錢信息收集、溝通、會商工作[4],但達到完善尚需時日,這樣就給反洗錢工作的開展帶來了一定阻礙,導致內部控制的效果有了折扣。
第三,缺乏良好的反洗錢意識。由于政策性銀行主要為國家政府的大政方針服務,所以,很多工作人員認為洗錢活動不會出現在本銀行,再加上政策性銀行對公業務的對象以大國企為主,民營企業占比較小,也導致銀行內部判斷其客戶通過銀行進行洗錢活動的可能性較小。但往往正是由于這種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洗錢活動存在在政策性銀行對公業務中開展的潛在風險,在美國,提倡“人人都是風險管理者”.促使員工認識到反洗錢合規工作能夠有效促進業務健康發展,才能使自身確確實實得到保護。
三、政策性銀行對公業務反洗錢有效性分析
(一)嚴格執行反洗錢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