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 Mark Twain,1835 -1910) 的小說《傻瓜威爾遜》( The Tragedy of Pudd'nhead Wilson,1894) 和詹姆斯 · 韋爾登 · 約翰遜 ( James WeldonJohnson,1871 - 1938 ) 的小說《一個原有色人的自傳》( The Autobiography of an Ex - Colored Man,1912) ,均以黑白混血兒冒充白人為主要情節展開故事,兩者分別將背景置于美國內戰前后,表現黑白"混血兒"在這兩個不同時期的生存狀況。
《傻瓜威爾遜》是吐溫的一部重要小說,寫于 19世紀 90 年代。故事以 18 世紀上半葉、內戰前的美國南方密蘇里州為背景,圍繞道森碼頭鎮上的貴族珀西·德里斯科爾家的女黑奴羅克薩娜將其與塞西爾·埃塞克斯上校的混血兒私生子和珀西·德里斯科爾的侄子調包的情節,展開了一個犯罪故事,將滑稽劇和悲劇糅合為一體。羅克薩娜的兒子尚布爾雖僅有 1/32 的黑人血統,膚色與白人幾乎無異,但由于傳統的"一滴血"人種劃分原則他同樣被視為黑奴。羅克薩娜害怕自己的孩子將來被主人賣到密西西比河下游受盡苦難,便把尚布爾同主人的孩子湯姆·德里斯科爾在搖籃里偷換了。
從此,兩個孩子被交換了身份,一個是假白人少爺,一個是假黑奴。他們在不同的環境中長大,形成不同的秉性,勾畫出不同的人生軌跡。正如吐溫自己所言,在小說的寫作后期,他試圖割舍滑稽劇,保留悲劇。他盡管以愛好收集指紋的紐約州的外鄉青年大衛·威爾遜的名字為題,將小說探討的種族主題隱藏起來,卻巧妙迂回地把他對混血兒身份問題、黑白種族關系的探討內嵌于故事中,表面上主要探討道德和人性命題,實質上兼論種族關系和種族偏見---因為黑人孩子與白人孩子湯姆的互換身份本身就是一個內涵深刻的文化隱喻。而女黑奴羅克薩娜、尚布爾和湯姆 3 人的心理創傷則是一個糾纏著道德與人性的難解之結。
《一個原有色人的自傳》( 以下簡稱《原有色人》) 是詹姆斯·約翰遜唯一的一部長篇小說,于1912 年匿名出版,1927 年實名再版,被譽為美國非裔文學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小說共 11 章,講述了一位南方貴族白人和混血女仆的無名私生子,為了生存和尋求在美國社會的物質成功而冒充白人的一生。主人公在首章聲稱將自己的生活悲劇袒露,一方面是借此對社會施行一個惡作劇和一種有意為之的嘲諷,另一方面是為了消除自己的愧疚感.他對敘事動機的闡明為整個故事的發展預設了懸念。故事發生在內戰剛結束不久的南北方的幾個城市,是一部偽裝成自傳的小說。它的標題直接表明是關于"原有色人"的故事,強調小說的種族題材,混血兒冒充白人、他的文化身份的構建、他對種族問題的觀察等,在小說中都得到了生動呈現。
一個遭受種族偏見困擾、自我意識強烈的黑人痛苦吶喊的形象躍然紙上。
筆者通過比較研究以上兩部作品,探討兩個文本中的混血兒的身份隱喻,闡釋吐溫和約翰遜對混血兒人物的刻畫、對種族關系的洞察以及他們對人性的解讀。兩位作家雖同是描述混血兒的經歷,但是在人物刻畫的側重點、敘述心理、主題表現等方面各有不同。這將為我們進一步研究美國種族"冒充"小說( passing novel)和"混血兒"( mulatto) 小說帶來啟發。
一、混血兒的身份隱喻
從血統上分析,《傻瓜威爾遜》中的混血兒羅克薩娜和她的兒子既是白人也是黑人,但根據種族主義的"一滴血"人種劃分原則,卻被當作黑奴對待。
粗鄙的黑小子尚布爾與貴族白人家的少爺湯姆互換了身份,演繹了一出白人冒充黑人,黑人冒充白人的雙重鬧劇,盡管這種冒充并非兩位主人公本人的主觀所為。白人少爺變成了奴隸主的私有財產,一個滿口黑人土話,善良溫順、勇敢耐勞的黑人青年,隨時有被賣到密西西比河下游做苦工的危險; 出生底層的黑小子成為了溺愛慣養、心狠毒辣和自私膽小的白人上層階級,繼承了南方貴族白人至上的優越感和種族偏見的心理,極 其厭惡黑人?;煅獌号c白人少爺的身份互換與其說是一部悲劇,更像是一部反諷劇。在兩位青年的人格塑形過程中,家庭教育、社會環境和大眾文化心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吐溫犀利的筆鋒直指"白人生來優越,黑人生來劣等"的種族偏見,正是憑著這種人物身份對調的情節,使白人與黑人的處境在藝術世界中互換。這種身份的對調揭示了個人文化身份的含混性和不穩定性,喻指種族偏見定義個人身份的權力運作和心理因素,給予讀者得以在這個虛構世界透視種族偏見荒誕性的機會。
羅克薩娜是個典型的女黑奴,不僅代表苦難的黑奴大眾,而且是一位被白人社會性剝削的黑人女性。與假黑奴湯姆一樣,吐溫對這個人物的塑造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美國文學、尤其是白人作家筆下的黑人刻板化形象,但亦有所超越。這個人物表現了混血兒因受到奴隸制和種族偏見的滲透式影響,在身份認知上產生的矛盾和困惑; 一方面她被奴隸制馴化,崇拜白人貴族、白人血統和他們的德行標準與文化傳統。在小說中,她崇拜白人貴族埃塞克斯的血統、自己的曾祖父的祖父史密斯老船長的血統;尊重白人主人,安分地遵循著自己作為黑奴的地位和生活方式,還因為黑小子的父親是鎮上的另一位權貴---埃塞克斯上校,羅克薩娜驕傲地告訴兒子,"這鎮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個黑人像你這么出生高貴的……你盡管抬起頭來,愛抬多高就多高---你有這份權利,我敢保證"[2]61.她崇尚白人的德行標準,堅定地認為決斗是維護個人和家族榮譽的至高儀式,是凌駕于法律等其他裁決公義的方式。
當假湯姆由于膽小懦弱,不敢用決斗的方式與孿生兄弟中的路易吉解決他們之間的糾紛時,她將這種沒有男子氣概的行為歸罪于他天生的黑人血統,"這可真叫我惡心! 這只怪你有黑奴的種,你身上有 31 分是白種,只有 1 分是黑種,偏巧這可憐的一分就成了你的靈魂。你的指甲上看不出多少黑人的血統,那只有很少的一點兒---可是這也足夠把你的靈魂涂黑了"[2]100 -101.這里,她接受了"黑人生來在靈魂和德行上是卑污和劣等民族"的種族主義觀點,這是黑人自我憎恨心理的表現。然而,另一方面羅克薩娜又是堅強倔強、勇于為自己和孩子悲慘的命運反抗的。在極度恐懼尚布爾會被主人賣到密西西比河下游時,出于母性和報復被白人壓迫的動機,她"英勇"地對換了襁褓中的兩個嬰兒,既保住了尚布爾的性命和安全,又何嘗不是對白人施行了一個惡作劇---讓白人把自己的孩子當作"黑奴"役使,把黑人的孩子當作心肝寶貝寵愛嬌慣。
作為美國批判現實主義文學大師的吐溫擅長諷刺,沒有直接鞭撻種族偏見和種族身份的含混性,而是讓"故事"自己去言說,讓讀者通過故事理解這一深刻的主題?;煅獌旱纳鐣幕矸莶⒉粌H僅是故事線索和關鍵情節,也是隱含于故事中的、作家力圖探索的重要命題。同時,種族偏見給黑人造成的精神創傷也得到了一定表現: 黑小子因對親生母親羅克薩娜惡語相加,導致后者一怒之下告知他的真實身份是黑奴,之后他的心態和行為舉止全變了。吐溫描繪了他此時的黑人卑怯心理---尚布爾"的胳臂聳拉著,抬不起來……漲紅了臉,害起羞來……不由自主地站到人行道旁邊,給那些白種的無賴和流氓讓 路"[2]63.吐溫曾客觀地評價黑白種族關系---他們之間像主人與財產,貨主與貨物的關系;"財產"始終無法掌控自己的命運,恐懼著被主人拋入最殘酷的境地。表現混血兒身份的含混性是吐溫人物刻畫的一個重要意圖。
《原有色人》中,無名無姓的原有色人充分地詮釋了一個知識分子階層混血兒的形象。原有色人的冒充經歷了一個從孩童時期無意識的冒充,到成年后有意識冒充的變化過程。內戰剛結束不久,主人公出生在佐治亞州,他的父親是一位年輕的南方貴族白人,母親是一位美麗的淺膚色黑人女子。這位白人男子因即將迎娶一位同樣貴族出身的白人女子,將自己的黑人情人和剛出生的孩子送到北方的康涅狄格村。由于膚色白皙,主人公孩童時期就已開始冒充白人,只不過那時他對自己的過去和種族標記一無所知,因此這一時期的冒充大多是無意識的。
在學校里,他和白人學生一樣,認為黑人學生在地位上是劣等的。但在兩次"失敗的冒充"后這一切徹底改變了。第一次是,某天下課后白人學生嘲笑黑人學生,一個黑人男孩反擊,扔石板瓦砸中其中一個白人男孩,主人公與白人學生一起辱罵和用石頭扔擲那個黑人男孩,回家后得到母親的訓誡---今后不能再用"黑鬼"( nigger) 這個詞。第二次是校長巡查時,主人公與白人學生一同起立,卻被老師命令坐下,繼而被白人學生嘲笑"你也是黑人".第二次"失敗的冒充"令他自己和其他同學都發現他"黑人"的真實身份。主人公如此年幼就已形成由種族主義和種族偏見導致的心理創傷,而他回家后反復照鏡的舉動是其種族意識萌動,呼喚主體性和自我認知的表現。
自認識到自己黑人的種族標記之后,主人公的一系列經歷展現他的個人成長和生命體驗,同時也解讀著黑人標記在美國社會的完整含義。他在后來的生活中逐漸成熟,但總是保持緘默、克制和自我孤立,把大多數的時間投入到書本與音樂中,對受到的差別對待也越發敏感。他在杰克遜維爾的煙廠剝過煙草葉,當過講讀者,在紐約的鬧市區當過賭棍和拉格泰姆鋼琴手。在跟隨一位憤世嫉俗的白人恩主在歐洲游歷一段時間后,他最終厭倦了這種放逐自我的生活方式,離開白人恩主回到南方找尋他的音樂夢想; 在建構自己的文化身份的同時,觀察和體驗著美國的種族關系。他計劃在南方對黑人音樂進行第一手研究,以從中創作出優秀的古典音樂; 他認識到南方黑人惡劣的生活條件和落后的文化水平,也感受到他們豐富的民俗。然而,在親眼目睹小鎮上白人暴徒將一名黑人施私刑活活燒死后,原有色人帶著強烈的恥辱感逃離南方回到了北方。在那里,他繼續冒充白人,獲得了物質上的成功和一定的社會地位,并娶了一位白人女歌手為妻,育有一對混血兒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