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軍事管制制度實施的歷史背景
解放戰爭進入中后期以后,全國不斷有許多大中城市得到解放,如何接受和管理這些城市成為黨亟需解決的問題。1927年至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召開之前,黨的工作重心都在農村,城市的接受和管理對黨來說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可以說是毫無經驗。正是因為沒有經驗,黨在接受城市工作之初難免會犯錯誤,例如,人民軍隊在收復井陘、陽泉等重要工業區時,"部隊民兵民夫與后方機關亂抓物資、亂辦機器,因而使這些工業受到致命的破壞的經驗"[1]54.在新解放的城市中,社會秩序尚不穩定,經濟處于混亂的局面,尤其是國民黨的殘余勢力還很猖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黨在接受和管理城市的過程中出現錯誤,會造成無法估量的后果。為了彌補黨接收城市之初的不足之處,實現對城市的有效管理,恢復人民正常的生產和生活,同時為即將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打下堅實的基礎,黨必須在一段時間里盡快建立起一個強制性政權管理機構,采取強有力的措施以鞏固新政權、穩定社會秩序。所以從當時全國新解放城市的復雜情況出發,借鑒其他地區在接受和管理城市方面的成功經驗,中共中央決定在新解放的人口在5萬以上的大中城市實行軍事管制制度,建立軍事管制委員會,對城市進行全面的接受和管理。
二、軍事管制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軍事管制委員會的性質
軍管會是人民軍隊在新解放的大中城市實施軍管制的機構,是一個具有強烈軍事色彩和具有臨時過渡性的人民政權的最初形式。新解放城市的實際情況、軍管會的人員組成及功能決定了軍管會的性質。新解放的城市開始時大都工廠停業、投機盛行、社會混亂等,這樣的情況決定了各地方不能立刻成立人民民主的政權,必須有一個過渡性的政權形式,才能為人民民主政權的建立鋪平道路,而軍管會正是舊政權向新政權過渡的環節,這無疑說明了軍管會具有過渡的性質。軍管會作為新解放城市的最高權力機關,是由黨、政、軍負責人及各界人士組成的,各界代表人士代表不同階層的利益,這不僅保證了政權的民主性,而且是加強黨和人民政權與人民群眾聯系的最好形式,"軍管會和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政策及一切市政設施,均可向各界代表會報告,并經過其討論和建議,再由軍管會和市政府作出最后決議,付諸實施"[2]531.軍管會集戰斗隊和工作隊于一身。軍管會主任一職是由當地駐軍最高首長擔任,最高首長的任命是由黨中央或前線軍政機關決定,這就無形中擴大了軍人和軍事機構的權力和影響力。在接受和管理城市中,軍管會發揮了軍事功能的作用,肅清土匪和國民黨的特務,清除國民黨的殘余勢力,維護了社會秩序,保護了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別需要指出的是,軍管制在實施之初,軍管會的運作可能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但是石家莊、沈陽和上海等地區實施軍管制的經驗,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軍管會是一個運作相對合理和完善的機構。
(二)軍事管制委員會的任務
1948年11月15日,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中央依照各地實施軍管制的經驗,向各中央局、分局和野戰軍前委發出了《中共中央關于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該指示提出了城市實施軍管制的九項任務,任務的內容涉及政治、經濟和黨的建設等問題,通過分析和總結,軍管會的基本任務有以下三點:
1.解散一切反動黨派和團體,清除敵特,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進入1948年以后,人民軍隊勢如破竹,取得了一場又一場戰爭的勝利,伴隨著勝利的步伐,解放城市的數量越來越多,接管城市的數量也在增多。在接管的城市中,還存在著大批反動黨派和團體,例如,三青團、民社團、青年黨等等。城市中潛伏的特務和國民黨的殘余勢力仍然存在,他們對城市的破壞很大,制造了很多起陰謀暴動的事件。為了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軍管會自接管城市起,解散了一切反動黨派和團體。各地軍管會入城后,立即著手從事摧毀一切國民黨的反動政權機構和反動黨團組織的工作之中,重點打擊參與謀劃和發動反革命活動的敵對分子和特務,清除了大量的敵對分子和特務。軍管會"收繳一切隱藏在民間的發動分子的武裝及其違禁物品"[3]487.逮捕和審判了一批罪行累累、血債累累的漢奸、戰犯和特務,經過軍管會的嚴厲打擊和人民群眾的積極配合,國民黨在大陸的政權徹底被瓦解,各地公開的反動黨派、團體和敵對分子被清除,社會秩序得到穩定。
2.沒收官僚資本,保護民族工商業,恢復生產和發展經濟。軍管會接收城市之初,到處是千瘡百孔的景象,經濟凋敝,日常生活用品的供應相當匱乏,人民極端貧困。如果共產黨不能領導人民群眾盡快地恢復和發展生產,"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并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們就不能維持政權,我們就會站不住腳,我們就會失敗"[4]1428.為了恢復生產和發展經濟,軍管會采取了行之有效的經濟政策。一是沒收官僚資本,打擊投機資本家的不法行為,穩定市場的價格。軍管會入城之初,即將國民黨反動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經營的企業一律予以沒收,均由人民政府進行接收和管理。軍管會和人民政府通過組織"銀元之戰"和"米棉之戰",粉碎了投機資本家擾亂社會秩序的企圖,沉重地打擊了投機的資本家不法的行為,穩定了市場的秩序和商品的價格。二是保護民族工商業。軍管會按照公私兩利的原則,調整公營企業和私營企業的關系,扶助一切有益于國營經濟的私營經濟的發展;組織商會或工商聯合會,作為人民政府和工商業者溝通的橋梁。三是接管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統一貨幣。新解放的城市大多數的工廠停工,嚴重影響了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供應,尤其是和群眾衣食住行密切相關的生活必須品的供應成為"一個有關廣大人民生計的嚴重的社會問題"[5]111-112.軍管會入城后,一邊接管城市的糧、煤、水、電的供應,保證了群眾的正常生活,一邊采取措施統一貨幣,遏制了當時的通貨膨脹。
3.發動與組織革命群眾團體,建立黨的組織,幫助建立系統的各地政權機關。"革命的最后目的,是奪取作為敵人主要根據地的城市",而如果"沒有充分的城市工作,就不能達此目的"[6]636.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黨必須把城市的接管工作做好,而黨的城市工作能否成功,關鍵取決于能否做到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眾。如果黨能做到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眾,那城市工作就能成功,反之則會失敗。按照中共中央的相關指示,軍管會著手成立工會、學生會及青年團等革命群眾團體,在人民群眾中宣傳黨的政策方針。正是這些工作的開展,使人民群眾認識了黨,進而相信黨。在此基礎上,這些團體成為了黨清除敵特的有力幫手。由于新解放城市的情況較復雜,不具備召開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所以由軍管會組織召開各界代表會,作為黨和政權領導機關聯系群眾的最好組織形式。革命的根本問題是政權問題。城市得到解放后,軍管會著手成立市人民政府、公安局、辦公室、財政、后勤等專門的班子。在市人民政府下,一般設區人民政府和街公所兩級。
(三)軍事管制制度的期限
因為各個城市解放的時間不一樣,所以軍管制結束的時間就不一樣。一般情況下,解放較早的城市,軍管制結束的時間比較早,而解放較晚的城市,軍管制結束的時間比較晚。軍管制并不是存在的時間越短越好,也并不是存在的越長越好,它存在時間的長短,是由解放城市的軍事政治情況決定的。相比較于小城市而言,大城市的軍事政治情況比較復雜,需要接受和管理的項目較多,所以軍管制在大中城市存在的時間比小城市要長,即大中城市一般是3個月至6個月,小城市大概需要幾個星期或2、3個月。按照194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下發的《中共中央關于軍事管制問題的指示》的相關要求,軍管會必須在完成指示里要求的九項任務,并做好城市中的其他工作以后,才可以取消軍管制。一些人口在10萬以上的城市,需要先得到中央的批準后,才可以取消軍管制。
三、軍事管制制度的歷史意義
軍管制是中國共產黨在解放戰爭中后期實施的一種特殊的接管城市的方法,雖然它是一種過渡性的強制措施,存在的時間也不長,但卻有很重要的歷史價值。
(一)為即將建立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奠定了基礎
新解放的城市,雖然大部分的國民黨反動派的力量被消滅了,但還有一小部分的反動力量對人民軍隊接管城市的工作造成了極大的阻礙。為了掃除這些障礙,軍管會依靠人民軍隊的力量,在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幫助下,清除了一批隱藏在群眾之中的特務和土匪,解散一切反動黨派和團體,這樣做為人民政權的建立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在相關部門的要求和指示下,軍管會妥善處理國民黨的統治機構和人員的問題,這樣做不僅可以減少可能的對抗,而且為人民政權的建立提供了穩定的社會環境。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所以要徹底瓦解國民黨反動派在城市的統治基礎,就必須摧毀官僚資本這個經濟基礎。為了瓦解國民黨反動派的政權,贏的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提高黨在群眾中的影響力,軍管會采取了沒收官僚資本的措施。這樣做不但提高了黨和人民軍隊在群眾中的聲譽,而且為人民政權的建立奠定了扎實的群眾基礎。
(二)為建國后社會主義的改造奠定了基礎
在恢復生產和發展經濟方面,軍管會為社會主義的改造提供了許多可以借鑒的經驗和做法,尤其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一是沒收官僚資本,為國營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奠定了基礎。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是國民經濟的領導成分。在新解放的城市,還沒有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軍管會通過沒收官僚資本,改變其性質,把這些帶有剝削性質的官僚資本變為國營經濟。這樣做不僅使國營經濟得以建立和發展,而且為社會主義的改造減少了阻力。二是軍管會對民族工商業采取的政策與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采取的政策是前后相繼的兩個過程。在實施軍管制期間,軍管會采取保護和扶助那些有利于國民經濟發展的民族工商業,在1953年進行的社會主義改造中,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采取這些政策的原因,也是因為資本主義工商業中存在著有利于發展國民經濟的因素??梢钥闯?,軍管期間保護民族工商業的措施是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采取措施的基礎和前提,而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采取的措施是軍管期間保護民族工商業的延續和結果。
(三)提高了黨員隊伍和軍隊的工作能力并保持了純潔性
在接收較早的城市,曾發生過進城部隊的一些人員亂抓物資、亂搬機器的現象,出現貪污腐化的現象,部隊的部分士兵存在享樂主義的錯誤思想,這引起了城市人民對黨、對革命的極大不滿。為了扭轉不良風氣,使城市的接管工作走上正軌,軍管會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采取了許多有效的措施。
1948年6月中共中央批轉的《中共東北中央局關于保護新收復城市的指示》明確了軍管會在城市中的工作,禁止任何相關的機關部隊搬走和購買物資,規定了攻城部隊有保護工商業責任,但沒有沒收處理的權利。在接管城市的過程中,黨特別注意對干部、戰士進行保持艱苦奮斗、防止生活腐化現象的教育。例如,東北野戰軍曾制定的入城紀律守則8條;1949年4月發布的《中共人民解放軍布告》中,提到的約法八章。這些措施和方法保持了黨的隊伍和軍隊的純潔性。接管城市以后,城市的發展急需各種各樣的人才,尤其是經濟的發展,需要大批管理人才。而黨的干部大多有豐富的農村工作經驗,對城市缺乏管理的經驗。為了彌補城市中缺乏人才的現象,軍管會著手訓練、培養和提拔大批干部,為各行各業輸送人才。這樣做,"許多同志在過去長時期內沒有學會的東西,一個年頭內都學會了"[7]231-232.黨的干部不僅學會了如何在農村工作,而且系統學會了如何在城市工作,大大提高了其工作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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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央檔案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十七卷)[M].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2:487.
[4]毛澤東選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28.
[5]鄧小平文選(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11-112.
[6]毛澤東選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36.
[7]毛澤東文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23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