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倫理學視角下中國高考制度改革分析
【第一章】我國高考改革的倫理觀探析緒論
【第二章】高考制度改革的演變過程及價值取向變遷
【第三章】高考制度蘊含的倫理價值
【第四章】現行高考體制的倫理價值取向
【第五章】落實與完善新的高考制度的倫理措施
【結論/參考文獻】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的倫理學研究結論與參考文獻
第三章 高考制度蘊含的倫理價值
實施人才強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高考制度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審視我國高考制度中的道德困境,探索高考制度改革的倫理價值,使我國高考制度沿著合理的軌道發展,是高考制度改革需要研究和解決的首要問題?,F代社會,高等教育事業飛速發展,"分數決定論"、"一考定終身"的高考應試教育體制受到社會各界越來越多的抨擊,它似乎已被人們看作是大學生素質教育和創新精神的重大障礙。倫理價值的多元化,個體選擇的多樣化,導致道德倫理價值取向的多元性、多樣性。我們應該用倫理價值對高考制度加以規范,使高考制度體現出更多的現代倫理精神,沿著更合理、更人性化的方向發展。
3.1 制度蘊含的倫理價值
"道德屬精神范疇,但精神范疇問題的解決卻不能脫離產生道德、塑造道德、制約道德的社會環境而單純訴求精神的努力,善只是一種理性思辨的抽象物,不能夠解決實踐的理性問題。"因此,只有在合理的、健康的、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環境中,才能夠讓道德有序發展。在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現代化社會,制度是構建道德社會以及形成良好社會環境的重要手段。
對制度的含義的理解,人們有著不盡相同的見解,即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抒己見。但存在著一個共識,即制度是天地萬物相互聯系且由人類認識、制定的具有強制性的一個規則的集合。它涉及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多個領域,并且是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中依賴于一定的條件而存在的;它指導并規范人類的行為,引領人們的道德選擇,最終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念。而倫理即"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它不同于制度,是以抽象的、隱含的、內在的方式去規范并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中國歷來就注重倫理道德,在很多時候,倫理道德甚至超過制度或法律的力量。但是它們之間的關系又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一方面,制度中蘊含著倫理內容,制度的建立體現著倫理要求。我們知道,制度本身雖然不是具體的、直接的道德規范,但是我們在設立制度的同時往往要依據特定的倫理原則和道德要求,只有這樣設定出來的制度才能體現出一定的倫理道德的要求。經濟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制度中所蘊含的倫理原則以及所體現的倫理要求必須盡可能的適應不同時代、不同歷史時期的社會發展的需要。這樣的倫理原則和道德要求使得制度能夠指向于特定的倫理目的,并使制度體現出特定時代的主導倫理精神和價值觀念,從而產生一定的具有倫理意義的行為結果。另一方面,制度中包含著倫理效應,它是制度對倫理道德建設發揮重要作用的表現。制度有其廣泛的社會功能。
不是所有的功能和作用都有其倫理性,只涉及到倫理道德、價值規范方面的問題時功能與作用才有倫理意義。一定的道德價值對經濟的發展、制度的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兩者之間能夠從整體上協調作用,共同實現我們所追求的目標。
制度倫理兼具二者的優勢,對強化人們的道德意志,提高人們抵御私欲擴張的能力,正確處理利益關系,規范市場行為,起著重要的作用。由此可見,制度與倫理是相互依賴、相互支持,缺一不可,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也為我們今天高考改革奠定了理論基礎。
3.2 高考制度蘊含的倫理價值
高考制度是以統考制度為主體的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它牽扯到學生、家長、教師以及中小學和高等教育等各個方面的利益,對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社會秩序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高考制度所蘊含的倫理價值則體現了高考制度的性質和方向。高考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反映出一定的倫理價值取向,體現一定的倫理思想。我們知道考試制度是一種重要的社會制度,從歸屬的角度來說,它既是一種政治制度,又是一種分配制度、教育制度,甚至還可以理解為一種文化制度。
它融合在政治、經濟、文化的制度中,是一種社會結構的范疇。羅爾斯曾經在闡述"正義論"的時候指出:"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或者更準確地說,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所謂主要制度,我的理解是政治結構和主要的經濟和社會安排。"我們可以從中看出,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調整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這也正是倫理的本質所在??荚囍贫鹊膫惱碚斝?,要求制度必須符合人類文明普遍認同的價值理念,即公正、平等、民主等價值訴求。它既要遵循人性的發展,體現人的尊嚴,又要滿足人的個性化的發展。隨著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們更加注重的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以此來弘揚人的主體性。
3.2.1"人本"取向:高考制度核心倫理價值
人是教育的主體。教育具備滿足人的需要和滿足社會的需要等多重作用。因此在教育的發展歷程中,難免會產生兩種截然不同的價值觀,即功利主義與人本主義的價值觀。功利主義的價值觀主要是在近代資本主義的高速發展和競爭的日益白熱化的情況下逐漸形成的觀點,它認為人應該做出能"達到最大善"的行為。
所謂最大善就是此行為所涉及到的每個個體之苦樂感覺的總和,其中每個個體都被視為具有相同份量,且快樂與痛苦是都能夠換算的,痛苦僅是"負的快樂".
它不考慮一個人行為的動機和手段,只考慮一個行為的結果對最大快樂值的影響,能增加最大快樂值的即是善,反之即為惡。簡而言之它所追求的是"大多數人的利益".在資本主義的國家中,他們開辦學校的目的主要是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出發點,這里所說的"大多數人的利益"主要是指國家層面的利益。這種觀點在我國的高等教育發展歷程中一度盛行。應該承認,功利主義價值觀對國家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較大的積極作用。它發揮了教育的政治職能、社會職能,使絕大多數的人民群眾受教育程度顯著提升。但是任何事物的發展都具有兩面性,隨著我國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教育中功利主義價值取向也逐漸出現了偏差,如庸俗化與短視化的教育,利益化與商業化的教育,這已嚴重歪曲了教育的本質。
在人們不斷追求個體私利的大背景下,中小學則不斷加重學生的學習負擔,開設"特長班"、"寒暑假補習班"等,目的就是為了多考幾個學生、多拿一些獎金和福利;家長為了讓孩子最終有個好出路,有份好工作,拼命動用身邊一切能夠利用的資源為子女擇校,比金錢、拉關系,從而實現面子上的"功成名就";高中只以升學率以及考上多少名牌大學生的數量為評價標準,卻忽視了中學教育最主要的任務;各高校擴大招生、力搶生源,形成了表面上的提升學校影響力大競爭;一些民辦學校只看重了教育所帶來的巨大利益,在贊助教育的名義下,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正如哲學家康德曾經說過:功利化和庸俗化是教育追求的本質,它們使人通過"功利或庸俗的教育"來異化人,這種教育的異化已經成為一些辦學主體不斷為自身謀取利益的工具。
眾所周知,"教育的本質是開發人的潛在能力,從而推動人類社會的發展。
在人類解放的視域中,教育之目的在于每個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但是在我國,唯分數論似乎成為評論教育成敗的關鍵因素。尤其是高校招生考試中,這種"獨木橋式"的成才通道將把成千上萬的學子推到激烈、無止境的考試競技場上,可以說,這種高考制度無形中把每個學生培養成"考試機器".如何正確地對待此類突出的問題,有關機構也一直在探討各種研究解決方案。
學術界普遍認為教育的生命和靈魂說到底就是為人類的發展服務。換句話說,教育就是以人為本,最終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正如有學者指出:"育人為本的教育思想,要求教育不僅要關注人的當前發展,還要關注人的長遠發展,更要關注人的全面發展;不僅要關注被育之人、育人之人,還要關注服務對象--國家和人民,不斷滿足國家和人民群眾的需要".從這點看,只有把以人為本的教育價值觀和以利益為核心的功利主義價值觀統一起來,但更側重的是以人為本,才能把人的發展與社會進步有機融合起來。
3.2.2 "甄別、選拔人才":高考制度改革首要的倫理價值取向
我國重要的人才招生選拔制度--高考,它的形成有其歷史因素。追其溯源,可以說高考最初源于隋唐時期的科舉制度,它是一種通過特殊考試來選拔人才的制度。它創始于隋朝,發展于唐朝,鼎盛于宋朝、明朝,且一直沿用至清朝,距今這項科舉制度已有 1300 多年。不容否認的是,科舉制度作為當時人才選拔的重要制度,在歷史發展的長河中發揮著積極且正面的作用,如促進了教育的公平,讓那些出身寒門的學子能有機會發揮自身的才能,同時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機會主義的行徑,減少了中間教育環節的不確定因素??梢哉f科舉制度的產生和發展至今都影響著我國高校人才選拔制度。
目前,我國的高考是由國家統一組織調度,統一時間進行考試。高考試題已有全國統一命題逐步過渡到統一命題、各科由各省直轄市根據各自身實際情況專門負責組織命題相結合的形式。作為國家選拔高校人才的重要制度,高考一直執行在"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這一原則提升了高考制度本身在人民群眾中的公平性,也讓那些出身寒門的學子能有機會發揮自身的才能,從而改變自身的命運。但高考制度并不是永久公平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局限性,如受各高校在各地區錄取標準不同等因素的影響。除此之外,作為"獨木橋式"的高考難免會讓人產生"一考定終身"的說法。
眾所周知,高考成績會因為個人差異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如與考試內容的難易、考生的心態等等都有很大關系。對廣大的高考生來說,高考分數的孰高孰低,在客觀上是很難反映出考生們日常學習的真實水平。但是,分數結果已經公布就具有客觀性、不可更改性。對普通大眾而言,他們關注的只是高考成績的高低,而不在乎過程。這種唯分數論不僅在家長中普遍存在,而且在學校中也被廣為認可。這就會導致高考制度本身出現一種畸形發展,如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如舞弊、代考、培訓等,就是為了讓自己的子女高考獲得一個高的分數,以便能夠進名校并謀求一個好前途。換句話說,我國的高考制度發展至今已逐漸偏離了最初的本質,它過多的強調考試分數、卻忽視了考生們的日常學習積累。這也迫使我們的高中學校帶有功利性和盈利性的去追求所謂的高升學率。這一系列的人才選拔制度驅趕了有天賦的學生,且被迫走上了遵守教育制度的道路。在這樣的制度下,教師與學生的主動性驟然消失,讓那些有潛質的人才倒在了制度的桎梏中。
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每個中學生都具有自己的天賦、愛好、興趣。
學生的這些潛質是我們進一步挖掘、引導、教育的前提。忽視了學生的這些特點,我們的中學教育、大學教育都會事倍功半,誤入歧途。高考制度應該是一種甄別人才的制度,讓具有不同潛質的考生進入不同的大學繼續深造,這樣必然能夠人盡其才。當然,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應該分門別類地設立各類不同職能的大學,讓每一所學校都辦出自己的特色,建立優勝劣汰機制。這樣才能為以"甄別人才"為首要倫理價值取向的高考制度提供客觀條件。因材施教是得到大家公認的教育方法。"甄別人才"是培養人才、教育人才的前提條件,因此,我們認為它是高考制度改革的首要倫理價值取向。
3.2.3"公平"取向:高考制度的重要倫理價值
公平作為一種哲學上的價值理念和倫理規范,涉及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是一個人對社會制度是否正義和社會是否正義的對待自己的評價。高考成為一種選拔性的考試制度,它的本質及基本取向是維護公平,它的評價標準就在于能否得到廣大群眾人民的認可及支持??梢哉f,高考承載著一個永恒的主題,即公平教育,它在一定意義上已經超出了高考制度本身,超出了教育本身。羅爾斯曾認為,"作為公平的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高考不僅僅是一項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教育制度,也是落實國家教育公平政策的重要杠桿。教育制度作為一種重要的社會制度,它存在與政治、經濟以及文化的結構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屬于一種倫理規范,也是正義理論研究的主要問題。特別是在倡導知識創造財富,知識引領未來的今天,高考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公開,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因為一個人在社會上的地位高低以及發展狀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來決定的。
可以毫不夸張的說,高考公平是民心所向。正因為如此,高考公平不僅僅以一種抽象的形式而存在,它還涉及到以下幾個層面的具體內容:
一是關乎個人的前景。高考讓每個人有均等的機會去分享考試的權利。高考公平體現在,不論考生的家庭背景、性別、種族等各種因素如何,每個考生都有平等的考試權利和獲得錄取的權利;高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所有考生都是一視同仁的;考試、閱卷、錄取遵守相關的規定,受到相關機構的監督。因此,任何人都沒有高考制度外的特權。
二是關乎國家的前景。國家作為承辦高考制度的主體,人才的選拔和培養也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高考只是國家甄別人才,篩選人才的手段,同時也是一種保持社會公平公正的工具。實踐證明,高考制度對國家政治經濟生活會產生巨大的影響,關乎國家的興衰成敗。
三是有利于彰顯程序公平。高考公平起最主要作用的就是考試技術??荚嚰夹g就是在高考前、中后期涉及到的關于命題、試卷調配、錄取方案、試卷保密以及測評等多方面的方法和手段,這些都直接影響到高考的公平公正,也直接關乎到高考的公信力。
最后是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今天今高考的影響是廣泛而深遠的,一方面涉及到考生的利益,另一方面則是考生家庭或家族的利益。在高考制度的運行過程中,舊的問題逐步解決,但一些新的問題也伴隨著出現,公平性問題則是重中之重。一方面,高考公平是整個社會公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公平的內在要求;另一方面,促進高考公平,有利于促進社會公平。
我們應該"使教育制度回復成為蘊含教育公益、彰顯教育公平、復歸教育本性的制度,使制度倫理公正重新回復教育制度本身".因此,我們在高考制度設計中必須把高考公平放在重要的地位,貫穿高考制度制定、執行的全過程。這對于個人權益、國家治理、社會公平等方面有著深遠影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3.3 以人為本、甄別人才、高考公平三者之間的關系
以人為本作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一個具有豐富內涵的科學命題,而不是停留在一般意義上的抽象判斷。而以人為本的高考制度,其主要涉及的是以考生為中心的人才選撥理念,在考試過程中的各個方面都必須圍繞學生自身的發展來展開,注重天賦、個性、潛能,為激發考生的主體性,挖掘考試的潛質,把考試培養成為適合現代社會所需要的人才創造條件。
甄別、選拔人才是高考制度中最為核心的也是最為關鍵的階段。它是國家各行各業所需人才挑選錄取任用的組織制度,人才選拔錄用導向人才的教育培養,對素質教育的發展有著驅動作用。國家選拔什么樣的人才,就推動什么人才的教育發展。選用"應試型"人才,則推動應試教育的發展;選用"素質型"人才,就推動素質教育的發展。因此,只有建立起適合素質教育的人才選拔錄用機制,才能真正保證和推動素質教育的蓬勃發展。
高考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們對教育資源的分享與利用,它的目的在于實現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在當今中國,通常認為教育公平包含三個層次:(1)確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2)提供相對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和條件;(3)教育機會和教育效果的相對均等。即通常所說的起點公平、過程公平與結果公平。由于教育肩負著為國家建設培養各類人才的使命,因此保障教育公平是促進社會公平的前提和基礎。
以人為本、選拔人才和高考公平三者之間是相互影響,相互聯系的,以人為本是選拔人才和高考公平的前提與基礎,選拔人才和高考公平的出發點與落腳點。
不僅提倡以人為本,還應該注重甄別人才,注重選拔的公平性,這樣才能使高考制度彰顯現代倫理的意蘊,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