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國團體人身保險的SWOT分析及發展趨勢
摘要:長期來看,團體人身保險將逐漸成為人才市場上的競爭武器,成為配合國家基本保障政策的商業行為,成為步及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在中國團體人身保險的整合期,把握住發展機遇,就有可能成為真正的行業強者。本文在SWOT分析的基礎上探索團體人身保險的發展趨勢。
關鍵詞:團體人身保險;SWOT;發展趨勢
團體人身保險是以團體為投保人,以團體中的在職人員為被保險人,以一張保單為某一團體的所有成員或其中的部分成員提供人壽、年金、疾病和意外傷害保障的保險。本文對當前團體人身保險進行SWOT分析,在此基礎上探索其發展趨勢,對于我國團體人身保險發展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團體人身保險的SWO下分析
1.優勢分析(Strength)
1.1對保險公司的重要性。團體人身保險低成本、高利潤、規模大的運營特點,決定了作為壽險公司重要的業務來源和利潤來源,對競爭市場、樹立品牌、創造利潤具有更大的影響。
1.2突出的社會管理功能。團體人身保險除了與其他保險業務一樣,還通過介人員工福利計劃,進一步凸現其社會管理功能,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構成部分。
1.3企業高福利、低成本、廣節稅的基本要素。團體人身保險以大量的人群為被保險人,從而以較低的成本幫助企業轉嫁意外傷亡、重大疾病之類的高額風險;作為高福利當中的一部分,具有長期性和靈活性的優勢,發揮吸才留才作用;同時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達到節稅的目的。
2.劣勢分析(weaknesses)
2.1專業人才匿乏,營銷渠道單一。團險業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性,但專業人才長期匿乏。目前銷售方式仍停留在關系營銷和價格營銷的初級階段,這和團體客戶需求的多元化、社會保障內容的不斷豐富的要求差距過大,制約著團險市場的開拓與發展。另外,團體人身保險業務銷售渠道不專業,大多采取直銷模式,客觀上造成了個人業務與團體業務、營銷業務與手續費業務的交叉與混亂。
2.2技術性問題突出,服務水平不高。產品研發成本高、產品責任的固化、單一化難以滿足團體客戶個性化的需求。目前團險的銷售大多采用以產品找客戶的方式,客戶個性化的需求難以滿足。IT系統的設計注重滿足監管需求和產品規則,忽視客戶服務的內涵價值的提升,對滿足客戶個性化的需求缺少必要可調整的靈活性。
2.3其它金融產品發展的替代效應。資本市場的證券及其衍生產品、共同基金、退休基金等其他金融產品和壽險產品都具有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的功能,所以彼此會形成競爭和替代的關系。
3一機遇分析(opportunity)
3.1國家政策支持。國家政策上支持團體人身保險業務的發展,以后推出的大病醫保實施細則和稅延型養老保險將為團體人身保險帶來新的發展契機。
3.2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社會保險、團體人身保險和個人保險構成了中國社會保障體系,而社會保險覆蓋率廣保障低,個人保險經濟壓力大,不可能無限制需求,團體人身保險作用將越來越突出。
3.3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目前企業員工保險意識已經得到整體的提升,更加關注未來預期收人和保障,團體人身保險開始成為企業吸引激勵人才和福利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
4一威脅分析(threat.)
4.1宏觀政策與現行制度的不和諧。政府對社會保障的三個支柱尤其對企業的補充養老和補充醫療給予了積極支持的態度,并明確了相應的政策法規,但政策解讀更多的是從部門或地方利益角度考慮問題,影響到國家宏觀政策的推廣,也更多的限制了團體人身保險險客戶需求和投保意愿。
4.2稅收優惠和年金政策的不到位。我國目前對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僅明確了試點地區企業繳費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以從成本中列支,而對企業年金的投資收益尚無明確的免稅政策,弱化了我國企業年金發展的動力。
4.3市場的無序競爭擴大了經營風險。團險市場的競爭主體相對個險體系渠道顯得復雜無序,競爭主體日趨多元化,且集中在價格和手續費的競爭上,必然導致客戶和代理機構的惡性競爭,擴大經營風險。
4.4外部環境不斷變化,法律法規不完善。中國國民經濟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市場經濟體制在改革和建立完善之中,企事業單位對團體人身保險的需求也在不斷變化;相對來說,各項法律法規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尚處于調整、健全和完善之中。這些都給團體人身保險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二、團體人身保險市場的發展趨勢
長期來看,團體人身保險將不再是個別單位可有可無的個體行為,而將成為人才市場上的競爭武器,成為配合國家基本保障政策的商業行為,成為涉及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
1.產品定制化、市場化。
1.1針對不同企業的需求而量身訂制。團體人身保險的發展趨勢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險種進行組合,為客戶提供全面而適合的保障;深人了解不同所有制、股權結構,不同行業、地區,不同規模、效益企業的需求,分析其需求層次與需求偏好,并以客戶需求為導向,促進團險產品創新。
1.2市場化。表現為保險合同自由和保險費率市場化。保險合同內容和保險產品價格是保險人與投保人雙方自行解決的事情,經驗費率的厘定需參考各投保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2.經營呈現專業化、國際化。
2.1專業化。為企業定制團險復雜且風險高。因此必須走專業化經營之路,突出優勢。保險公司應探索建立團險事業部,架構上實現產品開發、市場營銷、核保核賠、客戶服務等各個環節的一體化,形成既協同作戰又有明確分工的良好格局。
2.2國際化。團體人身保險未來將與國際接軌:一是技術合作,即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國外先進的產品開發和經營管理經驗;二是經營性合作,即吸引有優勢的國外保險公司投資人股,互相彌補共享利潤。
3.銷售渠道健全,服務水平全面提升。
3.1全方位地開拓市場。應積極發展市場化的展業方式,建立全面的銷售網絡:建立專業自保公司,加強與銀行、保險中介市場、保險經紀公司、專業代理公司的合作;交叉銷售,即個險與團險的交叉銷售、產險與團險的交叉業務可實現在目標客戶群方面相互共有,高效開拓市場;利用互聯網辦理團險業務具有便捷性、不受時空限制、實現遠程銷售等優勢,是未來團險進行中小客戶銷售的主攻渠道。
3.2銷售方式和考核機制改變。團險市場定位于解決客戶對于人力資本風險的管理需求,最終通過客戶滿意來獲取利潤和回報。團體保險的銷售方式也客觀要求實現從傳統的“單兵作戰”向“團隊服務”的轉換。
3.3多種服務途徑、人性化服務。探索多樣化的服務形式,形成全方位服務的整體服務優勢。線下推出客戶救援知識培訓和大客戶回訪,杜絕投保前后“冷熱不均”;線上實現投保的便捷性、賠付的高效性,大力推動集契約、保全、理賠和健康管理的一站式網絡服務平臺,為法人客戶提供方了更決捷的信息查詢和業務辦理,以及更具人性化的健康宣傳教育服務。
4.完善風險控制和監管法律法規。促進團體人身保險發展,要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治標就是仍要加大風險控制,打擊違規行為;治本就是要完善各項監管制度。要加強風險管控,建立與銷售、產品開發、客戶服務相匹配的事前、事中、事后風險控制體系,防止團險不規范行為。完善團體人身保險相關的監管制度,首先修訂完善新的中國人身保險業生命表,積極探索建立疾病、意外傷害發生率表,逐步建立完善團體人身保險精算制度,另外要統一監管尺度,加大查處力度,提高違規成本。
參考文獻:
[1]王練文、馮海燕團體保險的市場化發展趨勢[J].保險研究,2006,(1):32-34.
[2]陳文輝。團體保險發展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網,2005
[3]孫怡春。淺析中國團體保險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J].硅谷,2009,(06)
[4]段昆。美國的團體人身保險及其啟示[J].金融經濟,2008,(24)
[5]楊百舟。論我國團體保險業務的發展田保險研究,2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