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將一組缺乏流動性但預計可以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進行一系列結構化的設計安排,并實施一定的信用增級手段,最終將其轉化成可出售、可流通的證券產品的過程。資產證券化起步于 20 世紀 70 年代的美國,是金融衍生工具創新的重要成果,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現在已經成為全球金融市場最具活力的金融產品之一。由于我國金融行業的分業監管體制,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被人為分隔成了兩部分。一部分是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人民銀行監管的信貸資產證券化;一部分是由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基金業協會監管的企業資產證券化。2004 年 4 月,證監會開始對企業資產證券化進行研究論證,2005 年 8 月,中國聯通 CDMA 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推出,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開始在試點范圍內開展。2014 年 11 月,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將企業資產證券化的證監會事前行政審批改為基金業協會事后備案,業務開始進入常規監管期。本文將從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機制入手,結合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發展現狀,并對未來發展趨勢提出建議。
關鍵詞:企業資產證券化,發展現狀,未來建議
目錄
摘要
第一章 緒論
1.1 選題背景
1.2 文獻綜述
1.3 研究方法及目標
1.4 創新與不足
第二章 資產證券化概述
2.1 資產證券化的定義
2.2 資產證券化的種類
2.2.1 國外資產證券化的種類
2.2.2 我國資產證券化種類
第三章 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實務分析
3.1 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運作機制
3.1.1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參與主體
3.1.3 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運作過程
3.2 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優勢
3.2.1 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
3.2.2 融資主體范圍更廣
3.2.3 盤活公司長期資產,提高資產流動性
3.2.4 降低公司融資成本
3.3 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案例分析
3.3.1 專項計劃的交易結構及要素
3.3.2 專項計劃基礎資產
3.3.3 專項計劃增信措施
3.3.4 專項計劃主要參與人的權利和義務
3.3.5 專項計劃的風險及其控制措施
3.3.6 專項計劃的意義
第四章 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發展歷程
4.1 試點期
4.2 停滯期
4.3 重新啟動
4.4 常規監管期
第五章 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發展困境
5.1 法理基礎不足
5.2 基礎資產類型有限
5.3 資產轉讓登記問題
5.4 破產隔離實現較難
5.5 資產"出表"較難
5.6 市場主體活躍度不夠
5.7 產品流動性較差
第六章 對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建議
6.1 盡快完善法律框架
6.2 擴大基礎資產范圍
6.3 建立中央優先權益登記系統
6.4 調動市場主體參與活躍度
6.5 擴展交易平臺,完善交易制度
6.6 建立統一信息披露平臺
6.7 加強風險控制
第七章 結論與展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