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個舊市進城務工者就業保障問題探析
【緒論】少數民族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困境分析緒論
【1.1 1.2】少數民族就業特點
【1.3 1.4】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保障的基本內容
【第二章】個舊市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現狀
【3.1 3.2】就業權益保障難以實現
【3.3 3.4】政府對就業服務調控不到位
【第四章】進城務工者就業中問題形成的原因分析
【5.1】健全完善就業法規制度
【5.2 5.3】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職能作用
【結語/參考文獻】解決個舊市少數民族就業的路徑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二章 個舊市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現狀
第一節 研究對象情況
本次調查抽樣共發放調查問卷表(一)100 份,回收 100 份,其中有效問卷100 份;發放調查問卷表(二)30 份,回收 30 份,其中有效問卷 30 份。開展隨機訪談 50 人,收集訪談記錄 50 份。
一、基本情況
截止 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樣本地個舊市共有戶籍人口 394907人,總人口 459781 人,其中,少數民族 188186 人,占總人口數的 40.9%.
如表 2.1-1、2、3 所示,在本次調查中,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男女比例約為7:1(人數比例為 88:12);調查對象平均年齡約為 33(33.19)歲,可以看出,現階段進城務工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仍以青壯年為主。
從文化層次來看,雖然這一群體中較之從前在學歷層次上有了明顯提升,亦有高學歷知識分子,但從整體上衡量,目前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學歷較低,且仍存在半文盲現象。
在個舊市務工的進城務工者除漢族外,主要以本地及周邊縣市世居的幾個少數民族為主,占到調查總數的 95%;而其他非世居少數民族(如白族、壯族等其余幾個在云南省少數民族總人口數中占前十位的少數民族)僅為 5%.
如圖 2.3、2.4,表 2.2、2.3 所示,在樣本地務工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中已婚的占總數的四分之三,且大多數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舉家進城務工,其配偶與子女基本隨遷。
二、就業情況
從外出工作時間來看,進城務工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外出時間都較長,且在就業過程中流動性大,92%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都有變換工作經歷,在本次調查中工作變動最多的甚至達到過 12 次.
三、收入和支出情況
經過本次調查可以看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收入普遍偏低,1000-2500 元這一區間比例較大,占到了總數的 71%,而高工資收入(3000 元以上)區間僅占總數的 9%,其平均工資僅為 2032.6 元。而從支出來看,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疊加,其各項剛性支出較多,平均月消費約為 1092.2 元,可看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支出與城鎮居民并無明顯差別。
第二節 研究對象就業保障現狀分析
一、就業機會情況
從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的主要行業來看,其主要集中在勞動力密集的幾個典型性行業,且多大數從事的是對生產技術無高要求的體力勞動崗位,顯現出一定的"選擇偏好".
而從調查問卷(二)收集到的企業主數據來看,樣本地企業或多或少都雇傭著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但從其主觀意愿上看,仍有部分企業主不愿意雇傭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或在有選擇機會上不會把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作為首選項,且受訪的 83.3%企業主普遍認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技術水平不如漢族,70.0%的企業主認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工作變動頻率高于漢族。
二、報酬待遇情況
從近五年來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與樣本地平均工資比較可看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報酬水平偏低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從調查問卷可以看出,有 74.0%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認為單位有同工不同酬現象存在。而從調查問卷(二)數據來看,5.7%的企業主認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工資薪酬與漢族沒有差別,甚至還略高于漢族平均水平。
而在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進城務工過程中,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且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還存在口頭約定形式。同時,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在務工過程中仍存在勞動時間超時現象。且在被調查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中,有 83%表示單位有加班現象發生。
三、就業保障情況
從基礎性就業保障享受情況來看,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享受不充分現象。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不能同時購買與享受,大多數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在選擇險種時考慮到不可能在城市長期居住,且受農村戶籍所限制,更加傾向于保費較低的新農保和新農合。同時對于工傷保險一項,由于考慮到個人經濟狀況,除用工單位全額購買及現金補貼購買外,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自費購買的僅占到總數的 17.3%.同時,由于本次調查中女性樣本抽樣較少,故對生育保險一項未做收集。
四、教育培訓情況
在調查中,72%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表示未參加過上崗前培訓,而在崗期間的培訓教育情況也不容樂觀。而從組織教育培訓的主體來看,政府機構仍是主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