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設計發展探究
【第一章】新時期建筑創作問題探析緒論
【第二章】我國建筑創作(設計)機制的演化及現狀
【第三章】建筑創作的實態調查
【第四章】市場經濟特征影響建筑創作機制的因素分析
【第五章】建筑創作行為及特征研究
【6.1 - 6.4】建筑創作的發展趨勢、理想目標及基本思路
【6.5 6.6】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創作機制體系的建構
【結語/參考文獻】基于市場經濟的建筑創作機制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四章市場經濟特征影響建筑創作機制的因素分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建筑創作機制的因素,歸根到底是“人”的因素,涉及到方方面面、行行色色的相關人員的直接或者間接的利益,這其中包括設計者--建筑師;投資者--業主;管理者--政府部門;使用者--公眾等等。這些因素以及因素與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直接影響著建筑創作的機制。
4.1建筑師
4.1.1設計內部機制對建筑師設計行為的影響
設計單位內部的機制對建筑師設計行為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尤其是在一些大型的國有企業中這種影響是顯而易見的?,F在很多設計企業采用的管理體系都是矩陣式的,這種管理體系對于企業的均衡發展是一種很好的體系,但是對于建筑設計師來說他不得不面對來自兩方面領導的壓力和管理,一方面是控制項目的領導,另一方面是控制技術的領導。特別是在老牌的設計院,這兩種管理往往是相互矛盾、相互交織,但是作為兩個方面來講又只針對各自范圍內的管理,舉個簡單的例子,控制項目的領導要項目成果,要求時間提前,而控制技術的領導要求成果一定要精益求精,時間上要求成分予以保障,這樣矛盾就不可避免的產生了,雖然有時候更高一級的管理者能夠協調,但是往往只是一時一事,最終又會回到原來的老的軌跡。在這種機制下,矛盾的交匯點不可避免的就落在了項目建筑師的身上。對于這樣的難題,很顯然絕大多數的建筑師不具備這樣的能力來完成如此艱巨的任務去協調這樣的關系。而在一些小的設計院里,由于人員成本問題會將建筑師簡單的劃分在管控項目或者技術的領導下面,要么項目缺少技術支持,要么技術過關但項目管理混亂,無法讓建筑師生產出好的產品來。
內部機制的優與劣直接影響了建筑師的個人行為,但是反過來這種影響的結果又作用于內部機制,加重了這種優劣的程度。如何調整內部機制對于我們來說已經成為越來越重要的課題。
4.1.2創作機制對建筑師設計行為的影響
經過我們詳細分析,建筑設計能夠成為獨門學科,是因為當今社會分工越來越細,他逐漸順應了不斷提高的生產社會化,伴隨著社會不斷發展和進步,他本身的專業化協作水平日益提高,在所有設計行業中,建筑設計獨樹一幟,最重要和突出的體現是:抽象與現實之間、圖紙表達與建成實物之間,存在著一道無法避免的鴻溝,他就是銷售和建造之間的鴻溝,如果邁不過去,建筑設計圓滿完成就無法實現。換句話說,首先建設單位需要認可建筑設計方案,然后由他們操作實施竣工之后,建筑設計過程方宣告終了,在這個過程中,建筑師閉門造車是行不通的。所以說,建筑設計非常容易受到經濟大環境及其他客觀因素的約束,建筑師設計過程的最終產品設計圖紙的完成,需要建筑師同方方面面的專業人士、非專業人士、藝術家、非藝術家和諧共存,友好合作。隨著社會各方面的不斷進步,建筑設計涵蓋的內容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矛盾,難度逐漸在加大,涉及的學科面也越來越廣泛,新材料、新技術的變化更是日新月異,這就要求我們的設計更加精細、完美、更加協調,這樣才能保障工程順利進展,從而獲得更好的效益。因此,不斷發展和進步的社會要求我們建筑設計,要加強自身的專業技術化協作,與其他行業之間的協作,這里理所應當包括行業內部的協作,可是,在現有設計院的生產體制下,建筑設計在這方面的生產社會化程度還是比較低的,這是受到其它行業之間協作程度低以及與整個建筑業的生產經營體制的影響,傳統的設計院,綜合性強,社會化程度很低,專業分工不細,也就從客觀上沒有可能性提供加強專業化協作程度。
4.1.3各專業協作對建筑師設計行為的影響
目前,我國的設計單位基本上是由建筑、結構、設備等工種組成,各工種之間欠缺相互之間的溝通、合作,工作期間,雖然近在咫尺,卻都各自為政。建筑師在方案構思階段,基本或者很少與結構、設備工程師溝通,等到方案確定后,造成其他專業配合不積極。尤其在目前這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設計院內部除建筑師有較強的市場意識,其它專業市場意識比較淡薄。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鑒于種種歷史的原因,許多結構工程師在工作中擅長鋼筋混凝土的計算,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某項目中,有個建筑師的設計理念是采用鋼結構,為了達到建筑效果,配合該項目的結構工程師,想盡一切辦法說服建筑師不斷地修改方案,苦戰幾個回合,以建筑師的妥協而告終。在經濟發達的國家,建筑設計單位的內部各專業之間全都是建立在商業關系的基礎之上。例如,國家大劇院的設計,是由外方機構ADP公司承擔設計任務,內部管理模式是按照項目付給各專業部門設計費的,當然他們在經過成本核算,大劇院的電氣、設備等設計工作,為了節省成本,就沒有交給自己公司的設計人員,拿出去外包給一個中等規模的設計單位。試想,這種類型經營體制,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結構等相關專業人員一定是很努力的配合建筑師,而盡可能的不提修改方案意見的,否則建筑師完全可以另外選擇配合人員。這種合作方式,就使得相關各專業,同時具備市場意識和服務意識,積極展開專業化協作。
4.2業主
“顧客就是上帝”,這句話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典型特征,同時也是市場經濟價值觀的表現形式。而這句話在設計行業里的表現形式就是設計師需要挖空心思、想盡一切辦法達到業主提出的想法,通過有效的組織,在盡可能低的造價基礎上,達到業主的要求。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一切都由國家包干[29],無需設計單位考慮市場問題,只要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就行了,而在現今的市場經濟體制下,由市場說了算,換句話說,只有滿足了業主對他投資產品的要求才能夠從他的身上得到收入,這種變化使得設計單位的思想發生了巨大的轉變,服務意識增強的同時商品意識也成為一種普及,建筑商品化、市場化成為一種趨勢和表現形式。
建筑師個人的價值取向與社會需求、大眾品位相平衡的過程的形成是因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社會需求、大眾品位代表是業主,他是價值規律的體現者,這種情況下,設計師作品的性格、所形成的知名度和公眾認可的程度等等成為商品市場衡量的標準。那么,打造一個好的商品無疑要求供需兩方面一起來架構的。市場經濟對建筑界形成巨大的沖擊,不能很主觀的說好與壞、去或留和對還是錯,從發展的角度來看,這種變化是人類發展的一個必經階段,是與市場發展相吻合的。也就是說,取決于中國快速發展的要求,那么,建筑師應當順應商品經濟的大潮,熱情推動其發展,針鋒相對或者逆流而上都是不可取的。
我們的前輩的經歷告訴我們,原先那種反市場化的經濟發展其生命力是短暫的,無法實現建筑創作這種個性的發揮,只能使其走向僵化和墨守成規,這樣的情況也是不符合市場規律的?,F在,新一代年輕設計師認可建筑是商品的價值觀念。他們作為“建筑生產者”的創作主體,個性創作又不失為實現商品的價值,從而在客觀上實現了以個人行為推動社會發展的現象。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師不再是根據自己的意愿決定建筑設計的過程和結果,他們對業主的要求認真聽取,并擇優采納,合理的要求設計會修改,不再將自己的喜好強加給業主,這是商品經濟和建筑設計市場化的必然結果。然而,與他相反方向的事情卻極其盛行,也就是說,業主完全掌握主動權,而建筑師卻處于被動的位置,業主的思維方式和理念,在建筑設計的過程中起主導作用,而建筑師變成了畫圖的工具,根本談不上主動設計、創新設計等。
前個章節的實態調查和分析已經清晰地表達出業主的想法和目的以及相應的行為,主要體現是:
1、獲得最高額的投資回報
獲得最高額的投資回報是商品社會的規則,也是投資商的商業行為的目標。在這種目標追求下,開發商們對于城市規劃規定的很多規定不管不顧,要求建筑師違反或者突破規劃中的一些指標,比如要突破:綠地率、容積率、日照間距,建筑規模及建筑紅線等等,突破這些指標,就是為了在每平方米里更多的爭取可利用的價值,現階段這種情況有一定的發展勢頭。為了更少的投入成本,他們自作主張降低建筑設計標準,簡化使用功能,從中謀取更大的利潤空間。
2、片面追求建筑形式
私企的老板或者是國企帶頭人,只考慮自己喜好,針對建筑造型提出很多不合理的要求,根本不考慮建筑物的內在使用功能,還有些業主,為了所謂彰顯企業形象或實力,主觀的加高建筑物高度,獨斷的認為建筑越高越宏偉,而業主的項目建筑面積和投資是確定的,這就迫使建筑師只好在降低標準層面上做文章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造成了建筑面積使用率過低,最終的結果就是投資管理的極大浪費。
3、要求建筑師隨市場的變化不斷地修改建筑設計
大多數私營開發商都存在這樣一個情況,就是不斷的變更設計,這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現象。究其原因,他們在整體考慮上欠缺比較多,需要多少投資、具體規模、平面功能、市場預測、設計方案和整個建設周期、投資成本回籠、什么時候投資有回報等等問題,事先基本沒有做大量的相關工作,缺少可靠的評估和分析,從而造成在設計過程中計劃性比較差,隨意修改。當今,許多地產負責人,按照原來的所謂成功經驗,表現為靠著原始積累的財富、國家發展中提供的優惠政策、多年積攢下來的人脈等,在此基礎上進行商業開發,對房地產業缺少基本的了解,更別提對建筑創作這個專業了解了。有一份關于民營房地產開發商的調查資料顯示,一共七家企業,只有一家企業領導有過開發經驗,六家企業均為其他行業轉行過來。在這種情況下,不規范不專業養成了他們不照章辦事,不尊重科學技術,更不懂得尊重設計人員的創造性勞動,那么任意的修改設計就變得習以為常,在整個建筑設計過程中,隨市而變,隨喜好而變,隨高額利益而變就成為一種常態,無疑這種行為只能造成最終的結果與被批準的方案大相徑庭。
4、壓低設計費、壓縮設計時間
2002年國家發改委出版了設計收費標準,盡管十幾年過去了,當初制定的標準顯然過時了,盡管如此,沒有一位業主認可此標準,普遍認為稍高,對于“偏高”的設計費不能接受的方式就是壓價、降價,甚至是拖延設計費的交付日期,他們根本不考慮正常的設計周期,只顧建設周期,把業主與政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事宜拖延的時間,從設計階段擠出來,這就充分說明了業主對于建筑設計正常的設計周期認識不夠,其他的一切就更不必談了。
業主的這些行為必然對建筑設計造成很大的影響,給設計工作帶來了極大的不便,表現為以下這些矛盾:單位領導為了追求在位時期的政績,業主追求高利潤、建筑高度、規模大小與現有設計條件的矛盾;建筑的創作理念與業主追求高利潤及價值觀的矛盾;設計師對設計產品的高品質要求和業主壓縮造價、追求高額投資回報的矛盾;收費低、周期短與好的建筑創作應加大設計力量、投入大量時間之間的矛盾;建筑功能合理劃分與具體運用中肆意亂改的矛盾等等。建筑師認為業主是影響建筑創作的很重要原因,建筑師在整個設計過程中是力不從心的,感到很迷茫。然而,只有正確認識業主、認識他們要求的根源是什么,設計師與業主之間才能在一個平臺上開展對話和溝通,也才能夠引導他們向正確的方向前進。
4.3政府
目前的建筑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做三個以上建筑方案送達規劃局以便審批,滿足競標條件要求的,建設單位要組織審計單位展開競標,被邀請的三個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方能參加設計投標。建筑方案及相關資料應先遞交到當地建設部門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是該項目是否滿足該項目在《規劃設計條件》中所規定的內容要求,是否違反城市規劃條件。建設單位從工程立項到辦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般需要2~3個月,有時甚至半年,這項工作被認為是建設初期最難辦的事情了。
關于建筑設計方案,規劃管理部門通常對立面嚴格把關,很多甲方和設計單位反復去地修改調整設計理念及最初的設計思路。舉這么個例子,建設單位準備建造一棟五層3000㎡左右的辦公樓,相繼送去十幾副建筑方案的效果圖,搞得規劃局建審科管理人員眼花繚亂,結果審定的最終立面方案居然是最早一次由甲方和設計單位推薦的那套方案。這樣的辦事效率造成建設周期的拖延,建筑師及相關設計人員、設計單位等都疲憊不堪,嚴重損害了設計人員的各方面利益,更深層面的是嚴重挫傷了設計師們的工作熱情。毫無疑問,對建設項目進行認真的審核,完善正規的手續是政府的職責,這點是不能有絲毫偏差的,但是在行使管理職能的同時是不是能夠更加人性化的為開發單位設身處地的考慮一下,提高政府機關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社會進步、國家發展的必然要求。有一個統計,不一定很準確,但是代表了一個大致的趨勢,關于項目的審批,在歐美,大概需要幾個小時,在香港需要幾天,在沿海大城市需要幾周,在內陸地區而需要幾個月。綜上說明,行政效能高的審批事項,各種錯綜復雜的環節就少,政府的辦事形象也越好。
我國在加入WTO的時候就批準減少相關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有20項之多,由此可見,對政府機構的制度改革首先是符合國家社會發展要求的,其次這種改革也是迫在眉睫的,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強人性化管理已是大勢所趨。目前,政府辦公的透明度在不斷加大,實行在網絡上方便快捷的處理問題已經成為普遍做法,這是在具體措施上的改進,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的提高,下大力氣解決投標中的公平與圍標串標的矛盾;追求政治業績和老板們利益第一而違背規劃要求私自修改建筑項目指標的矛盾;按規范要求執行建筑質量檢查與業主減少造價追求高回報的矛盾;嚴格審批條件、審批程序與肆意更改設計、不按規程辦事之間的矛盾等等。
4.4社會公眾
4.4.1當代建筑創作中確保公眾利益
改革開放三十幾年,人們的生活發生了很大變化,物質水平不斷提升,隨之而來的是社會公眾對自己生存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度有了新的目標要求,公眾的社會性表現得越來越強,其社會參與度越來越高,這樣就帶來了與公眾密切相關的建筑作品的巨大變化和對它的不斷提高的要求。與計劃經濟年代體現政府、領導的意志的設計目標不同,市場經濟條件下第一要素是滿足人-使用者的需求,這種滿足不是在后期居住進去以后進行的裝飾裝修,而是在工程的開始階段--建筑創作過程中就允許社會公眾參與進來,讓使用者親身體驗創作的過程,這對于建筑成果的合理性是一個很好的幫助,也才能夠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的利益。
4.4.2目前階段在公眾參與方面存在的問題
現階段,建筑創作發展的不是很理想,有一定數量的建筑成果為廣大公眾所接受和喜愛,但是很大一部分建筑創作是令人沮喪的,為了與高速發展的經濟節奏保持同等速率,這些創作中充滿了牽強的建筑理論、不恰當的功能布局,拼湊起來的建筑造型,只考慮高速生產,忘記了周邊環境,不顧地方風格和特色,特別是與建筑產品的使用者的使用要求脫節,也就很難得到社會公眾的認知,具體體現是:
1、設計理念缺少與社會公眾的溝通:在進行建筑創作的時候依然沿用舊有的思維模式,以自我想法為中心,缺少對使用要求和使用習慣的調研,缺少讓使用者參與和引導使用者思維的階段,公眾對于設計師的設計理念與內部功能組織也缺乏了解和認識。設計師和社會公眾二者不能互換,例如:住宅里按套房設計,每間房均有衛生間,這經常讓公眾誤認為是西方的生活習慣,不適應國情而否決這種思路;園林景觀、雕塑小品的構思沒有及時的說明和詳細的闡述從而造成社會公眾誤解和使用不當的行為。
2、建筑設計過程中看不到公眾參與:很多設計者雖然在設計時考慮到公眾的參與,采用的方式是問卷,這就談不上是實實在在的公眾參與。例如:城市的廣場在設計過程中,忽略了公眾參與的事宜,這就造成了某些使用問題的出現,比如:坐凳的位置,它的材質、朝向等等,稍大一些會出現公眾使用分區不合理等問題,如果這些問題在設計過程中,能夠聽取公眾的合理建議,也就不會發生提前就避免了。設計師在設計中應對公眾進行詢問,而不是按個人的喜好進行設計,設計中缺失了公眾參與這部分內容,即使是想到了人們的某些需求,往往也會脫離實際,違背現實,使用者與設計者之間根本沒有可以互換的體驗,要想避免竣工后出現使用問題,就應該請公眾提前參與設計,多詢問聽取公眾的意見和好的建議,從而使得設計趨于成熟。
4.4.3確保社會公眾的參與
從建國以來,各個項目很少就建筑創作過程對外界開放,基本處于封閉狀態,現有的模式已日趨顯現出不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必須建立一種新型的、先進的、不同的設計過程,使規劃、建筑設計工作日趨成熟,另一層意思,在城市規劃設計、建筑設計整個過程中,讓設計師和公眾相互交流、相互學習、共同提高,設計師從公眾的層面去考慮真正的生活需求,公眾則從設計師層面去考慮設想的可實施性,這樣才會相互理解,取長補短,也才能形成一個建筑精品。
因此,社會公眾的參與,特別是深度參與將對建筑創作過程起到一個極大的推動作用[29],同時為提高建筑投資的回報率、節約建筑成本有一個很好地促進,而對決策層來說,社會公眾的參與將會有力的提高決策的科學性,使得決策盡可能地貼近客觀規律。建筑創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在創作過程中角色不同,資源共存,能夠有效的建立起有機和諧、優勢互補的建筑設計空間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