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興則教育興,教育興則國家強。然而,伴隨著社會轉型的加速,我國高校各種 “抄襲門”、“剽竊門”、“粗口門”“強吻門”等失德事件頻頻被曝光,屢遭詬病。對此,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指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師德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盵1]在我國第30個教師節來臨前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
“合格的老師首先應該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師首先應該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盵2]要造就一支師德高尚的 “筑夢人”隊伍,我國高校師德建設只有全面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才能為早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 “中國夢”作出積極貢獻。
一、我國高校師德建設面臨的現實困境
師德建設既是一個源遠流長的歷史話題,又是一個歷久彌新的時代課題。本文所談高校師德,即“高校教師的職業道德,是高校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形成的比較穩定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的總和,是教師職業素養的靈魂所在”[3].當前,我國高校師德狀況的主流是好的,絕大多數教師都能做到愛國守法、敬業愛生、嚴謹治學、服務社會、為人師表,從而贏得了廣泛的社會尊重。但毋庸置疑,高校師德建設過程中也存在著許多亟待改進的方面和環節。
(一)理想信念淡化,急功近利思想突出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受到外來文化和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部分高校教師的價值觀呈現出多元化和功利性等特性,他們不再把做 “蠟燭型”、“園丁型”的教師作為終生追求的理想目標,而是把 “教書”當成一種職業和謀生的手段。由于缺乏崇高理想信念的支撐,他們在教學上敷衍了事、科研上無心進取、晉級過程中投機鉆營,從而導致各種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粗制濫造等違反學術道德的現象屢禁不止。
(二)敬業精神匱乏,服務社會意識不強
面對當前我國消費文化的興起和貧富差距擴大的客觀現實,部分高校教師出現了 “錢多多干,錢少少干,無錢不干”的按酬付勞思想,從而導致了他們服務意識淡化、宗旨觀念不牢,對待工作敷衍了事。有的教師只 “授業”不 “傳道”,導致教育教學過程中的 “重智育、輕德育”傾向;有的教師不注意為人師表,教風不正、行為不端、自由散漫;有的教師工作責任心不強,教學改革與教育創新的積極性不高,上課自由散漫,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有的教師常常是 “身在曹營心在漢”,熱衷于社會兼職和營利活動,私自創辦公司,擅自到外校兼課,為了金錢頻繁 “走穴”,拋棄了教書育人的天職。
(三)法治意識淡薄,以權謀私現象嚴重
近年來,唯利是圖、金錢至上等不良社會風氣開始滲透進我國高校校園,侵蝕著曾經的象牙塔。
部分掌握著基建、采購、招生、財務、后勤等實權部門的領導干部逐漸喪失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線,甚至完全置黨紀國法于不顧,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權力大肆謀取私利,從而走上了貪污腐化、行賄受賄的違法犯罪道路;一些教師和輔導員熱衷于搞權學交易、錢學交易、錢分交易、性學交易,利用手中掌握的招考、評審、答辯、評優、評獎等公權來謀取私利,嚴重地影響了高校教師的聲譽和形象。
(四)管理職權不分,保障工作機制乏力
我國高校當前正處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但部分高校仍延續傳統的人事管理制度,師德建設要么是多頭領導,要么就是單一負責,沒有真正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保障工作機制。在這種表面齊抓共管而實質卻是軟弱無力的考核評價體制下,師德建設的職責權限不清、管理責任不明,具體表現為評價機制不完善,重科研、輕教學;考核機制不合理,重實績、輕過程;激勵機制不科學,重精神、輕物質;監督機制不健全,重教育、輕管理等現象。更有甚者,師德考評過程中只是搞形式、走過場,沒有把考核結果真正納入到崗位津貼、職稱評審、職務聘任、評優晉級等相應獎懲機制之中。
二、我國高校師德建設困境的產生原因
近年來,我國高校師德建設出現了成才與成人的沖突、言教與身教的矛盾、奉獻型與索取型的分化,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究其根源,既有主觀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觀方面的原因;既有大氣候的影響,又有小環境的制約。
(一)市場化改革的負面影響
當前,我國正處于市場化改革的加速轉型期,它一方面促進了社會創新思維、競爭意識、民主觀念的整體提升,使人們的思想狀況明顯呈現出獨立性、選擇性、多樣性和差異性等特點,另一方面也給我國高校教師的理想信念、價值觀念和行為選擇帶來了沖擊和挑戰,使其價值觀念產生了嬗變。
1.價值標準從傳統走向現代。長期以來,儒家道義倫理思想始終把利益視為師德建設的禁區,強調教師必須奉行安貧樂道、無私奉獻的崇高美德,呈現出濃厚的道德理想主義色彩。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正當合法的權利觀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顯,傳統的價值觀念和規范體系已經喪失了對高校教師的約束力,從而導致部分教師理想信念淡化,追名逐利意識強化。
2.價值取向從淡薄走向功利。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的加速,高校教師也從象牙塔中超凡脫俗的“道德人”逐漸轉變為 “社會人”,愈來愈呈現出物化的工具價值取向。面對商品經濟大潮的沖擊,部分高校教師受利益機制的驅動,認為經典超凡脫俗的價值觀已不再適應時代需要,開始以新的價值參照系來衡量自身的社會價值,導致職業道德觀發生蛻變和扭曲。
3.價值觀內容從封閉走向開放。隨著當前多元文化碰撞與沖突的加劇,傳統的價值觀內容已經逐步從封閉走向開放。然而,部分高校教師卻在“文化無國界”等思想的支配下,無視西方社會思潮、價值觀念存在的局限性,大肆宣揚西方所謂的普世價值觀,更有甚者通過商業化、娛樂化和去意識形態化的形式來惡搞、混淆、淡化與否定主流文化價值觀,這必然會導致人們思想的混亂。
(二)法制化建設嚴重滯后的影響
我國是一個素有 “禮儀之邦”美譽的文明古國,歷代統治階級都強調要以德服人、以禮待人、以信取人,進而形成了以 “仁”、“禮”為核心的一整套倫理道德規范體系,從而維系了社會秩序的穩定。然而,這種單純依靠精神自律的柔性約束機制不可避免地會對國家治理現代化產生許多消極的影響,進而阻礙了高校依法治校的法制化建設進程。
1.高校管理過程中法治意識淡薄。高校是人才培養的搖籃,是人類文明知識的傳播者,承載著文化傳承與道德引領的重任。然而,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今天,我國高校 “官僚化”“行政化”的治理模式卻有增無減,從而導致了許多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的現象與問題,這必然會造成人類精神家園的坍塌和社會道德底線的崩潰,進而給高校師德建設帶來嚴峻的挑戰。
2.高校沒有正確處理好法律與道德的關系。法律與道德體現了剛柔并濟的互補性,法律主要是回答 “必須怎樣”的問題,而道德主要是解決 “應該怎樣”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國高校師德建設主要是通過一般號召和典型示范相結合,依靠傳統習俗、社會輿論和內心信念來增強人們的自律意識,而沒有認識到某些道德問題具有自我膨脹、自我逐利、自我保護的腐敗傾向,需要全社會的公共道德約束機制即法律制度為其提供保障。
3.高校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嚴重滯后。高校既是文化知識的高地,又是精神道德的高地,教師的失德違法行為具有較強的社會放大效應,比其他任何領域更容易摧毀一個社會的良知。然而,自從1994年頒布 《教師法》,首次用法律界定我國教師的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以來,沒有再出臺專門針對高校教師出現學術造假、抄襲剽竊、以權謀私以及各種非法交易等現象的相關法律法規,從而加速了我國師德水平的嚴重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