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絡經濟的特點
1.1 網絡經濟
網絡經濟相較于其他的經濟模式而言是具有其特殊性的,它通過網絡技術的使用可以很好的滿足人們在不同環境下的購物的需求,并且通過相應的軟件來進行擔保,這樣不僅可以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同時可以很好的滿足人們的各種需求,這對于提高國民的生活質量的作用是比較大的。并且通過網絡經濟的發展可以很好的帶動其他各行各業的有序發展,這對于拉近各地區之間的貿易關系而言也是十分有利的。
1.2 網絡經濟的經營理念及特點
通過強大的市場分析,網絡經濟公司會通過降低部分價格來吸引部分消費群體,從而實現在較短的時間內迅速的擴大規模,通過強大的媒體宣傳來增加其自身的知名度與曝光率。同時根據各時間段的市場動態來進行自我發展策略的調整,及時的進行產品的分類與定時的促銷,以此來滿足用戶的需求。網絡經濟的發展立足于長遠,并且在多元化的發展趨勢下可以很好的提供多種服務。網絡技術的普及及智能設備的頻繁更新,用戶可以隨時隨地享受到網絡經濟的服務,并且不限地域滿足用戶的各種需求,這種快捷、便利多元化的發展模式是傳統經濟模式無法比擬的。與此同時可以很好的帶動各行各業的發展,它通過資源的共享及時的實現各地區產品的在線銷售,可以在一定程度節省較大的成本,因此,具有較強的可塑性,但是其管理的制度仍然需要不斷的加以改進,這樣才能更好的促進網絡經濟的全面發展。
2 網絡經濟管理制度的不足
2.1 網絡經濟的審核程序不清晰
相較于實體經營而言,網絡經濟的要求是比較低的,并且不需要辦理任何證件就可以進行運營,受用戶人數較多的影響,部分檢察機關無法逐一的進行經營資質的核實,因此在這種制度不健全的影響下,無法確保其規范化的營運,同樣在用戶權益的保障上也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
2.2 消費者權益得不到相應的保障
網絡經濟的發展背景下,消費者無法直接感受到商品的質量,只能根據商家展示的圖片來進行購買,這種消費模式其實具備較大的風險性。并且部分商家為了吸引顧客通過美化這些產品的圖片來迷惑消費者,即使網絡經濟支持退貨但是仍然需要消費者承擔部分的運費,這些帶有欺騙性質的商家大量的出現,會極大的降低部分消費者對于網絡經濟的信心。與此同時,參與網絡經濟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服務質量也會極大的影響消費者的印象,再加上近年來消費者的信息頻繁泄露,這也給其自身的發展造成了較大的困擾。
2.3 市場監管方式滯后
虛擬網絡平臺上的市場監管是比較困難的,目前網絡經濟的監管只能通過傳統的方式來進行,因而在工作效率及實效性上存在較大的不足,在部分非法網絡經濟案件的處理及懲處上缺乏統一的標準,所以無法保障網絡經濟的規范化、標準化,這些制度的不足需要在實踐中逐一的落實下去。
3 網絡經濟管理中制度建構的措施
3.1 健全網絡監管的法律體系
我國已經形成了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針對市場經營行為,目前的法律法規不符合電子商務特點的部分,可以通過修訂的方式擴大適用于電子商務,滿足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鑒于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現狀,有必要制定統一的電子商務基本法,同時,修訂現有的商事領域的法律法規,使得相關法律法規擴大適用于電子商務行為。通過兩者的結合運用,可以大大減少立法工作,加快推進立法完善。在缺少特別立法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現行商事管理法律法規的解釋,實現有效的法律規制,而避免無法可依的局面。
3.2 創新“以網管網”的執法機制
配備高科技技術設備,提供技術保障,這是工商部門開展網絡商品交易執法必須首要解決的問題。工商部門借助高科技網絡技術和設備實施監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高科技技術設備一般投入大、日常維護要求高,由各個執法單位自行添置顯得過于浪費,因此,有必要由省級工商部門統一置備高科技監管設備,從而實現主體確認、實時監控、案件發現、違法地確認、證據采集、數據分析等功能,保證第一時間發現網絡商品交易違法行為,并完成網頁資料、音頻、視頻、動畫等電子數據的證據采集,為網絡商品交易執法提供技術設備支持和保障。實現全國聯網一體化監管,在國家局層面建立網絡監管信息系統和平臺。必須由總局牽頭,建立起全國一體、統分結合、功能齊全、上下聯動、左右互動的網絡監管平臺。該平臺將以網絡經營主體數據庫為基礎,增加網絡商品交易監管信息的錄入、分派、上報和統計功能,同時兼有“網絡商品交易搜索監測系統”,及時鎖定違法行為。
3.3 營造網絡經濟主體參與的制度環境
考慮到網絡經濟現狀,在鼓勵個體創業的同時,在現階段較好地解決了市場準入問題。應該關注其具體交易行為性質來進行主體認定,可以其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來認定其是否屬于交易主體,標準是考量其是否以交易為常業。經營者身份的核實對于網絡交易而言是非常重要的,這需要網站的管理者進行明確的自身的責任,在注冊的時候進行全面的把控。部分網站通過實名制認證極大提高了其管理的效率,通過聯網核實來為用戶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可以值得大力的推廣。在經營場所的問題上,政府應該以經營范圍為依據,評估經營場所對消防安全、居民生活的影響,適當允許網店經營者將自住房、租賃房或其它非商業性用房注冊為經營場所,評估報告可以由經營場所所在居委會、村委會或物業公司做出。
4 結語
加強網絡經濟管理制度的健全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同時也是實現網絡經濟有序發展的重要前提。在網絡經濟飛速發展的現狀下,必須要立足于當前,有針對性的進行相應制度的構建,這樣才能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網絡經濟管理制度。網絡經濟管理制度的不斷健全與發展是確保網絡經濟行業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其經營的規范性與秩序性需要廣大的用戶和管理人員的配合才能實現,這也是實現智能生活的重要途徑之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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